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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風機構與人員採取調閱通聯紀錄、測謊等措施進行內部調查 屢生適法性爭議 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申請自動調查 深入瞭解政風人員職權行使與調查界限

  • 日期:106-03-08

近年來,部分政風機構與人員為進行內部行政調查,採取調閱員工及媒體記者通聯紀錄、徵詢特定員工進行測謊等方式,因涉有逾越權限及違反比例原則之虞,引發適法性爭議。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認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於106年3月7日申請自動調查,將澈底釐清政風機構與人員職權行使與調查界線。
監察委員指出,政風機構與人員之設置,係政府機關防制貪瀆之內部控制機制,除擔負廉政法令之擬訂、推動、執行及宣導外,亦包括公務員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與處理、廉政興革建議、公務機密維護及其他有關政風事項等法定職責。政風人員於機關內部從事防貪、肅貪及反貪業務,得以瞭解機關之癥結問題並提出建議,以促使行政程序之公開透明,防制弊端發生,對於請託關說、贈送財物等易生違法貪瀆疑慮之行為,亦得透過陽光法案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法令,積極預防公務員貪瀆不法。
監察委員表示,鑑於近期部分政風機構與人員進行內部行政調查所採取之手段,已涉有侵害人權疑慮,除招致外界非議外,亦影響其促進廉能政治之制度性功能與政府機關形象。究政風機構與人員的法定職掌及定位為何?進行調查所採取之方式、措施及其適法性?有無逾越一般法律原則情事?事涉政風機構與人員進行內部調查之權責與界限,監察院將深入調查瞭解,逐步釐清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