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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公布監察委員106年4月至5月巡察地方機關行程 民眾可就近辦理陳情事宜

  • 日期:106-04-05

為便利民眾辦理陳情事宜,監察院公布監察委員於106年4月至5月前往地方機關巡察之預訂日期如下:
一、監察委員陳小紅、高鳳仙、包宗和訂於4月13日至14日,以及5月22日至23日巡察連江縣。
二、監察委員陳小紅、高鳳仙、包宗和訂於5月11日至12日巡察金門縣。
三、監察委員江綺雯、林雅鋒訂於5月12日巡察新北市。
監察委員仉桂美、章仁香原訂於5月18日至19日巡察臺南市之行程,調整至6月29、30日進行。
巡察委員接受民眾陳情之確實日期及地點,可於監察院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y.gov.tw/),點閱巡察行事曆或公告訊息之「巡察行事曆」,也可以洽詢各縣市政府。另外在各組巡察委員前往責任區巡察之前1週,監察院網站首頁會以跑馬燈方式,顯示巡察委員受理民眾陳情之時間、地點,方便大家瞭解地方機關巡迴監察行程相關動態及消息。
民眾除可利用監察委員前往地方機關巡迴監察時,向該責任區之巡察委員陳情外,也可以透過郵寄、傳真陳情書給監察院或監察委員,亦可於監察院網站「陳情信箱」提出陳情,或者親自到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向值日之監察委員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