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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驚爆副局長涉嫌協助違規藥局「銷單」規避裁罰 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6-06-27

據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掌握情資顯示,桃園市政府(下稱市府)於104年9月間對該市轄內各藥局進行稽查,並查獲多家藥局違規陳列販售逾期感冒藥品,依藥事法規定應處新臺幣3萬元到15萬元不等罰鍰,惟市府衛生局陳姓、許姓副局長涉嫌圖利特定違規藥局,疑指示承辦人員以註銷罰單改以行政指導等方式規避裁罰,衍生公務員涉及收受對價之貪瀆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對於本案究有無官員涉及不法行為,導致公務人員紀律不彰,毀壞公務人員應遵守之清廉形象,嚴重斲喪政府公信力之情事,甚表關切,並於今(27)日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公務員本應依法行政、為民服務,惟近來國內官員紀律及廉潔操守屢遭社會質疑,亦影響人民對政府之信賴感,因此本案市府衛生局官員遭檢舉,疑似利用行政裁量權不當介入裁罰情事,該等副局長及相關人員究有無收受不當利益及圖利特定違規藥局等違失情事,認有深入瞭解之必要;監察委員並希冀調查後能釐清事實真相,以達整飭官箴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