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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信詐欺 銀聯卡洗錢案件增加 損害民眾財產安全 監察院促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進 提升打擊能量及兩岸合作

  • 日期:106-08-10

隨著電信自由化、全球化,詐欺案件趨於集團化、組織化,防制電信詐欺已為政府施政重點,雖國內電信詐欺案件數及金額已有減少趨勢,然部分國人於境外涉及電信詐欺,影響國際形象甚鉅,且逾8成犯詐欺罪者刑度低於1年,偵查實務面亟待研謀因應措施;另開放銀聯卡於國內ATM提款,便利大陸民眾於國內消費,惟銀聯卡洗錢事件頻仍,兩岸金融監理合作亦待強化等情。監察院於106年8月9日召開司法及獄政、財政及經濟、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由監察委員方萬富、包宗和、陳慶財、仉桂美及林雅鋒提出之調查報告,促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進。
本案調查報告指出:
一、部分詐騙手法係以民眾個人資料為基礎,致使民眾不易辨別真偽而被騙;經濟部對網路零售業者之維護個資輔導與檢查,成效不彰,行政院作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上級機關,允應與該法之解釋機關法務部,提高非公務機關對於資訊安全及個資維護之重視,並導正部分機關在執行該法之認知偏差。
二、防制電信詐欺應善用源頭管理機制,短效期電信門號有助於消弭人頭電話,以利追緝詐騙集團行蹤,另應提高民眾對詐騙資訊警覺性,以杜絕後續轉帳或交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內政部警政署允宜檢討現行措施,源頭管制人頭電話及採取有效宣導(傳)措施,抑制詐騙集團,避免民眾遭騙。
三、因應目前詐騙集團型態與常見犯罪模式,相關法令已檢討修正,政府整合打擊電信詐欺跨部會平臺,運用電腦科技並採取新式偵辦方式,允宜賡續充實,打擊電信詐欺偵辦能量,維護民眾財產安全及國際形象。
四、近年電信詐騙集團已組織化並跨境為之,且集團成員再犯率甚高,政府除建立集團成員赴海外可疑名單,即時知會可能入境國之移民機關相關情資外,允宜加強運用「任務型聯絡官」等機制,建立合作窗口與溝通管道,共同打擊不法,俾免國人遭遣送大陸之情事再發生。
五、銀聯卡近年來已然成為兩岸人民普遍使用之支付工具,卻也淪為不法集團洗錢之工具,惟其所隱藏之犯罪黑數及是否益趨增加,相關統計資料付諸闕如,有關單位允應儘速建置完整之資料庫,俾利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防制洗錢及穩定金融秩序。
六、鑒於銀聯卡洗錢事件頻仍,內政部警政署與大陸共同執行「0429」、「0612」專案及「貴州專案」等頗具成效,惟於105年5月20日新政府上任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通案性合作近乎停滯,我國應加強重視銀聯卡洗錢之嚴重性,並持續追蹤以銀聯卡犯罪之相關數據資料,俾利雙方在類此案件情資交流與司法互助上續行合作,以維護金融秩序與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