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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型科技計畫將於107年告終 我國重大科技政策之推動及延續性有待追蹤觀察

  • 日期:106-08-10

「據審計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各項國家型科技計畫投入鉅額經費,惟其育成試辦方案迄今仍未選定育成領域,且研發成果產業化之推動成效欠佳等情」之調查案,監察院於今(10)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由陳小紅及仉桂美兩位監察委員提出之調查報告。
監察委員陳小紅、仉桂美表示,國家型科技計畫自86年通過推動要點以來,陸續展開13項國家型科技計畫,嗣為透過制度化之育成機制,形成未來國家型科技計畫之候選課題,特於102年9月23日通過「國家型科技計畫育成試辦方案」,惟該試辦方案自始未啟動,科技部並已於105年10月簽准不予施行,該部亦稱政策面已傾向不再形成新的國家型科技計畫,該方案之管考機制與科技政策之延續性顯有欠當,爰調查報告提出下列意見,請科技部檢討相關缺失,並妥善規劃國家未來科技發展之政策:
一、自國家科學委員會(下稱國科會)改制為科技部後,國家型科技計畫即不再提新興計畫,嗣該部雖稱行政院以不同模式推動包括「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行政院生產力4.0發展方案」等多項跨部會重大科技計畫,惟「行政院生產力4.0發展方案」卻因新政府上臺,執行不到1年即解除列管,並將部分計畫納入新政府所推動之計畫,致科技長期計畫之推動,或因組織再造未再提新興計畫,或因政權更迭,解除列管,難免引發科技政策之延續,似有「換湯不換藥」或「舊瓶新裝」,徒具口號之質疑,顯有未當。
二、國科會於102年9月通過國家型科技計畫育成試辦方案,原係為慎選具有重大社會效益或發展新產業潛力之領域,經制度化之育成機制,形成未來國家型科技計畫之候選課題;惟該育成試辦方案通過後,遲未施行,倘如科技部所稱,因育成試辦方案時程過長,恐緩不濟急,或政策傾向不再成立新興國家型科技計畫等,該部應本於權責適時修正育成試辦方案之辦理期程或檢討其存廢,惟102至105年卻任令該方案約3年毫無進展,遲至105年10月始簽准不予施行,顯見科技部並未落實育成試辦方案之管考機制,核有怠失。
三、「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有關國家型科技計畫之部分推動策略,未依規劃執行,且於計畫執行第2年即解除列管,另國家型科技計畫橋接、學研與國際合作計畫之推動過程,除未能有效吸引新團隊投入合作研發外,其綱要計畫書之研擬,亦出現預期效益內容不一致之情事,顯見國科會(今科技部)在推動國家型科技計畫之過程,確有諸多違失,核有未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