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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李月德、王美玉巡察宜蘭縣 宜蘭縣議長及代理縣長對教育部、交通部施政提出批評

  • 日期:106-10-03

監察委員李月德、王美玉於106年10月2日巡察宜蘭縣,關切觀光旅遊產業發展情形,以及宜蘭縣政府(下稱縣府)施政成果及縣政規劃。宜蘭縣議長陳文昌及代理縣長吳澤成兩人針對國立清華大學(下稱清大)原規劃籌設該校宜蘭校區(園區),卻因經費及執行問題以退場收局,而教育部竟率予決定由國立宜蘭大學接手開發一事,強烈表達不滿。陳議長向監察委員陳情指出,本案清大與縣府簽訂合作備忘錄,由縣府協助該校無償取得校區用地,並已撥付清大補助款約新臺幣1億9,829萬餘元,未料清大因財務問題,無法繼續推動,而教育部不顧縣府已挹注龐大資源,率將該園區處置,致縣府因執行此案效率不彰,遭監察院糾正,實感委屈,認為教育部應設法補償縣府已投入之資金,或將該園區土地資源等,回歸該縣妥為運用,希望監察委員能支持其主張。 吳代理縣長於縣政簡報時,亦就上開爭議,嚴正表達縣府立場,批評清大形同騙婚,教育部應該被糾正。 另外,吳代理縣長針對北宜交通廊道系統規劃不善,及公共債務法未盡合理等議題,提出批評,指出交通部應整體考量國土交通規劃,正視縣府所提北宜直鐵及高架化之可行性,倘仍輕忽蘇花改蘇澳到東澳段通車後,往返花蓮臺北間之過境車流,整個宜蘭縣恐將淪為大型停車場。又宜蘭縣業已逐年清償公共債務,財政改善已見成效,惟舉債空間因公共債務法不合理之規定而遭壓縮,且地方政府超限原因,是縣府歷年來財政結構長期失衡的結果,勿單以債務超限著眼,應將地方政府還債決心與努力列入考量,避免抹滅縣府謹守財政紀律與改善債務的努力。 監察委員表示,有關清大宜蘭校區爭議案相關意見,將提供該案調查委員參考;至蘇花改交通廊道規劃意見,及檢討修正公共債務法之建議,會在中央機關巡察提出,供行政院參考,俾協助縣府解決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