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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關心偏鄉地區學生受教權益 促請教育部研訂「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 日期:106-10-11

近年都市化現象加劇,致偏鄉地區學生教育資源不足、學習不利,形成城鄉嚴重落差;且偏鄉地區師資流動性高、代課教師比例高,以及師資難覓,部分學校遲至開學仍苦於招聘不到教師之情況,時有所聞,偏鄉教育的困境、資源投注情形與其運用成效,殊值關注,監察院立案調查,並針對偏遠地區學校認定標準欠明確、學生學習不利的因素、教師員額控留未慮及偏鄉特性、行政機關借調偏鄉教師及教育經費補助等多項問題,要求教育部檢討,妥謀改善。
在監察院持續追蹤下,教育部已研訂「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經行政院106年5月18日審議通過,刻正循法制程序,由立法院審議中。該條例(草案)中明定偏遠地區學校之類型標準,提高偏遠地區學校標準之位階,以提供政府推行偏鄉教育各種扶助措施之準據,並將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員額控留問題,納入規範;另偏遠地區師生宿舍品質不佳、行政機關向偏遠地區學校借調教師、補救教學實施不易等情形,教育部也在監察院追蹤後,透過合聘教師機制,改善專長師資不足問題,實施教師教學訪問計畫,以促進師資城鄉交流,並專案經費補助宿舍修繕,以改善偏遠地區教師生活條件。
此外,為利挹注於偏鄉教育之資源得以公平、妥適應用,充分發揮效益,達到改善偏遠地區教育品質之目標,監察院仍將持續關注教育部各項策進作為及落實改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