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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採購弊案 力促重視「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之預防措施

  • 日期:107-04-09

107年2月21日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公布「2017年貪腐印象指數」,我國在106年全球180個國家清廉度排名第29名,較105年進步2名,為最近6年最佳。
監察院職司「整飭官箴」、「澄清吏治」、「保障人權」、「紓解民怨」等重要工作,歷來對於貪瀆案件更嚴加調查,追究其行政責任,使公務員知所警惕,並輔以防貪措施,在提振我國清廉度工作上向不缺席。
例如:某環境保護局前局長於92年底至93年初辦理宿舍修繕時,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圖利其妻之堂弟;另於92年間起,於辦理採購案時,連續洩漏應秘密事項及對於監督事務明知違背法令,卻直接圖利其他私人,而獲取不法利益,案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定讞,該局長業已入監服刑,監察院除立案調查追究其行政責任外,並促使各機關重視「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之預防措施。
案經監察院完成調查,特別要求相關縣市政府引以為鑑,覈實督導,並強化廉政教育訓練。監察院持續追蹤機關後續改善情形,該局於105年辦理「廉政倫理研習班」、「新制公務員懲戒法說明會」、「公務員應有之廉政法治訓練」;106年亦辦理12場「廉政法治教育及倫理」課程,參與人數計1,144人,自源頭防範貪瀆,宣導反貪倡廉。
監察院表示,我國已通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並自104年12月9日施行,該公約第2章已列舉諸多預防貪腐措施,日後仍將持續監督各機關確切落實,預防貪瀆,以提升我國清廉度排名,贏得各國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