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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馬安親班違建案,監院依法糾正台北市政府,並無偏袒任何一方

  • 日期:109-07-23

針對李慶元議員開記者會評擊監院的糾正案,調查監委高鳳仙提出四點聲明,認為非常不當,說明如下:


  1. 監察權行使對象是政府機關或官員有無違法失職。李慶元議員與業者多年來的互控糾紛,非監察院的調查範圍。

  2. 台北市政府未能提出該違建不安全的具體證據;相對的業者提出建築師公會及結構技師公會出具的結構安全證明,市府依法不能以不安全為由開罰。

  3. 台北市政府對於安親班一連串密集的開罰行為,有違法或不當之處,調查監委在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中,已經明確論述有違「一事不再理」、「誤用法條」等情形,全案調查依法論法、就事論事,可受公評與檢驗。

  4. 本案調查過程中,曾接獲議員施壓官員開罰、局長施壓部屬駁回訴願的陳情案及錄音檔,但本院調查重點集中在具體案件開罰是否違法,並未對官員是否受議員或長官施壓深入調查,議員指控監察院偏袒業者,顯有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