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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巡察臺南市 關切市政建設規劃情形及施行成效

  • 日期:109-10-26

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於109年10月26日赴臺南市巡察,除於臺南市安平區公所受理人民陳情,拜會議長郭信良、市長黃偉哲外,並聽取臺南市政府市政簡報,瞭解該市各項重大建設規劃執行情形及施政成效。
 
監察委員當日分別拜會議長郭信良及市長黃偉哲,關心地方輿情及民瘼,並就臺南市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天然氣管線及收費、臺南市議員涉案議會遭搜索、縣市合併後門牌未更新、兒童緊急安置通報庇護程序、國慶花燈動用第二預備金、小東路積水及市有土地遭占用等問題交換意見。林燕祝議員當場向監察委員陳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疑未與地方溝通,逕行修改國道交流道出口路牌,致標示不清交通大亂,引起爭議後又擬回復原路標,恐涉浪費公帑,經委員表示已指示本院業務單位函請交通部說明處理。
 
監察委員聽取市政簡報,瞭解臺南市各項重大建設執行情形暨財政狀況,對於市府致力於文化觀光發展、科技園區帶動招商、公共債務改善及推動開源節流之成效給予肯定。此外,監察委員亦針對推動幼兒托育準公共化、兒童遊戲場設施檢驗不合格率高、公有房地遭占用、兒少保護通報情形、校園性騷擾、毛小孩運動及教育園區設置、長照資源佈建狀況、少年犯罪防制、空氣品質改善、控管人民陳情案件回復處理情形等議題表達關注,期勉市府團隊持續秉持開源節流施政理念,透過發展產業聚落、招商引資、加速建設、環境永續等施政措施,打造府城成為南臺灣幸福宜居智慧城市。
 
另監察委員在安平區公所受理有關法院判決不公、地檢署侵害人權、農地重劃分配土地錯誤、違法徵收地價稅、未妥適處理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不法決議及勞資爭議等人民陳情案件,除當場向民眾釋疑外,並將案件攜回監察院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