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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兼任教師勞動權益長期欠缺法源保障,監察委員張菊芳、林國明、賴鼎銘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9-10-28

據報載,教育部統計108年我國有超過4萬名大專兼任教師,占大專師資人力47%,部分學校甚至過半師資都是兼任,惟兼任教師鐘點費普遍低於專任教師,通常一學期一聘,並無續聘保障,多數兼任教師為賺取不同學校的鐘點費,於多所學校任教奔波接課。教育部雖訂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明定鐘點費支給基準,惟仍無法改善兼任教師低薪現況。監察委員張菊芳、林國明、賴鼎銘對此表示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立法院曾於107年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勞動權益保障問題之探討」報告,指出大專兼任教師不直接適用教師法,且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其「非教非勞」之特殊身分,因欠缺法源,導致長期淪為勞動保障的「法外孤兒」,面臨鐘點費停滯、平均月薪偏低、薪資拖欠、勞保費中斷、有假不敢請、沒有年終獎金,被任意解僱且無資遣費等窘境,其權益遠不如專任教師,均有待相關主管機關正視。究目前兼任教師之工作待遇、保險等勞動權益之相關法源依據為何?如何保障渠等之工作權益?教育部、勞動部等相關主管機關現行法規,有無應行檢討改善之處?實有瞭解釐清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