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嘉義縣縣道168線道路景觀改善工程 施工及驗收涉有不實 監察委員林國明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9-12-24

嘉義縣政府辦理縣道168線,從水上至朴子段分隔島上之植栽景觀改善工程,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自前瞻建設計畫補助,補助金額達新臺幣(下同)3,520萬元,地方政府自籌480萬元。惟據審計部查核發現,該局於施工期間,未派員實地查訪工程執行情形,致實際植栽範圍及樹種與原核定計畫內容不同。另據媒體報導,縣議員於質詢時指出,廠商申請退還植栽保活保證金,提出5組不同拍攝日期之養護照片,竟然為同一張照片。為瞭解該局及該府有無落實查驗,及相關人員有無疏失,監察委員林國明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本工程耗資4,000萬元之巨資,卻未依核定計畫施作,後續之植栽養護,似亦未落實,涉有浪費公帑之情事,確有深入調查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