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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考量,對家長在醫院工作的學生調整座位,事後說明卻涉及學生個資致生紛擾,監察院通過糾正臺北市東園國小

  • 日期:111-05-12

監委王幼玲調查發現,110年5月間COVID-19疫情嚴峻,臺北市東園國小2年級疑有特教需求的學生,遭該班導師以其家長在醫院工作為由,調整座位至教室後方,調整後也未於第一時間通知家長,且被傳到LINE家長會群組,家長事後始知,造成家長感受被差別待遇;然東園國小事後的澄清稿不但未說明清楚,還因提到孩子的特徵,涉洩漏個資等相關爭議,衍生更多紛擾;111年5月12日,監察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通過糾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的東園國小。

監委王幼玲指出,兒童權利公約(CRC)第2條第2項揭示,禁止兒童因其父母的身分而遭受到一切形式歧視,且政府機關為兼顧防疫且避免歧視,應依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之規定,及2020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健康環境實現兒童權利報告,主動蒐集兒少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確認防疫措施從擬定到公布實施能有效蒐集兒少意見,反映兒少需求,確保資訊公開透明,落實兒少家庭權、表意權與最佳利益。

調查報告指出,110年5月間COVID-19疫情嚴峻,東園國小2年級學生,告知導師母親在和平醫院工作,醫院有確診病例,導師轉知來巡堂的校長,校長探詢學生又用Line詢問家長會前副會長,然後導師和前家長會副會長一起到保健中心,由校護聯繫1922專線詢問學生家長在醫療單位,及在萬華茶室工作者,他們孩子的防疫事宜。隨後該班導師就以防疫為理由,調整學生座位至教室後方,調整後也未於第一時間通知家長。且據班導師證稱及資料證明,學生被調整座位一事,被傳到LINE家長會群組,家長事後始知,明顯侵犯隱私,且有差別的待遇疑慮;本案被媒體揭露後,蔡姓班導師向監察院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均表示是防疫考量將學生調整座位,對校方則說明是「班級經營」;然東園國小為弭平事件,澄清稿不但未說明清楚,卻提到孩子的特徵,涉洩漏個資等相關爭議,更使學生家長無法接受,衍生更多紛擾。王幼玲監察委員指出,東園國小確實針對家長職業來設定學生防疫措施,且未考量個資保護,處置不當,核有缺失。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介入調查結果明確指出該生係因防疫考量遭換位置,校方應該加強溝通技巧,適時瞭解學生家長反映的意見,發揮溝通、協調、處理的功能,而非讓問題更形複雜。本案也凸顯東園國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禁止兒童遭受歧視之規定知能不足。

調查報告另針對東園國小該校家長會常因意見溝通或因LINE群組方便性致生爭議等情,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輔導協助東園國小積極檢討改進,並建立良好溝通管道及信任關係,共同合作促進教育發展及專業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