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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范巽綠、林盛豐、田秋堇提出「國產材自給率提升案」調查報告,肯定林務局導入國際森林驗證系統(FSC),承諾2年內國有林區皆取得FSC。對於新興木質建築材料之推廣利用,監委期勉內政部加速法規修訂,並與國際接軌。另爰請行政院建構平台統合各部會,研擬政策鼓勵公共建設導入木質構造,以響應「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

  • 日期:111-06-16

1976年因國人對生態環境保育之意識抬頭,行政院通過「臺灣林業經營改革方案」,不以開發森林為財源,並於1991年起全面禁伐天然林,至今已禁伐天然林30年。現今國內木材用量99%仰賴進口,國產材不到1%,其中相當數量原木來自馬來西亞天然林,並有非法進口之虞,而大批木材越洋運輸來台,消耗許多能源並製造可觀碳排放,遭稱助長使用「不義之材」。2017年林務局宣示國產材元年,2018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第6次「全國農業會議」決議推動國產材政策,規劃整合國、公、私有林,建立穩定國產材供應系統與需求端資訊交流平臺,加強新植造林,於10年內朝木材自給率達5%之目標,促進林產業發展,善盡地球公民責任。
 
監委為調查國產材政策推動所面臨問題,多次實地履勘造林現場。2021年9月履勘新竹縣竹東造林地與賽夏族部落,實地關心私有林作業現場所遇問題、國產木家具品牌推廣困境、原民共管與林下經濟等成果。緊接10月履勘嘉義縣阿里山造林地、鄒族部落與阿里山林業村,瞭解國有林經營與國際森林驗證(FSC)辦理情形、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國產材品牌推廣、林業歷史聚落、國產材運用及裝置藝術等相關成果。2022年3月履勘臺大實驗林所屬溪頭營林區、木材實習工廠,實地瞭解大學實驗林經營模式、林業人才培訓、新興木質構造集成材之技術、國產材規格建置作業推動與民間業者困境。
 
履勘嘉義阿里山造林地時,監委對於林務局嘉義林管處已全區12萬公頃國有林通過國際森林驗證(FSC),取得認證,給予肯定,林華慶局長承諾其餘林管處國有林區2年內取得FSC,監委對林局長導入國際森林驗證系統(FSC),為臺灣林業建立永續發展之新世代經營標準,改善現行經營模式,給予肯定。長久以來,臺灣人工林經營現況缺乏永續環境之經營準則與作業指標,未能與國際環境保護潮流和永續發展目標接軌,造成國人對於林業伐木仍停留於破壞環境之負面印象。對於自給率5%目標,伐採材積須提高至20萬立方公尺,面積約2,100公頃,對水土保持與環境保護恐造成一定衝擊,監委也提出「資訊應公開透明、應與外界充分溝通、加強現地檢核與區域鑑界、提高越界伐採之刑事責任、宜導入國際森林驗證法制化」等諸多建議。
 
另木質構造對於能源使用效率提升更為有利,若遇地震倒塌對人員更為安全,木質材料具天然親和性,適於校園或長照等福祉機構率先應用。由於接獲陳情表示國產材使用項目受限於建築法規,推行諸多不易,監委多次與民間業者、相關協會、專家學者深入訪談,在調查過程中了解現行木質構造材料技術相當進步,如直交式集成板材(Cross-laminated timber, CLT),國外已能作為承重牆、剪力牆或樓板等結構用途。但臺灣現行建築法規對此種木質構造材料,仍未能與世界同步接軌,至今尚有規範不清與主管機關權責不明等情狀。
 
對此,本院約詢內政部、營建署與建築研究所等機關表示:『此類木質構造建築已有著手研究,近期將參考其他國家之立法規範,參酌業界意見,研議修正「木質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草案,納入增訂「CLT專章」與「國產材專章」等』。監委期勉內政部能加速法規修訂,並與國際接軌。
 
最後,監委提到先進國家推動木質構造已有許多成功案例,政府推動公共工程應研議帶頭引進高品質與高規格之木質構造,提升我國木質構造建築物之材料技術,應研擬具體政策推廣公共工程使用。而歐盟提出「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目標,已逾130個國家宣示響應,臺灣刻正積極參與。木質構造建築物推廣與國產材自給率提升,均為節能減碳或固碳重要政策工具之一,惟此議題涉及建築法規修正、公共工程導入、農業政策輔導與環境保護議題等方面,相關部會及諮詢委員均建議成立跨部會平台謀求整合,行政院應予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