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論台灣多元民族國家之建構:一個族群視角的詮釋與討論

  • 日期:111-12-23

監察委員:鴻義章

按「《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中華民國首次國家報告(二稿)條約專要文件」之「前言」第4點次:「台灣目前人口組成以漢民族為最大族群,約占總人口96.42%,其他2.48%為16族的原住民族,1.1%為已在台設戶籍之外來人口」。內政部移民署針對該報告第4點次,有關台灣人口組成之書寫,似僅處理3.58%的人口。嗣經調整,前述第4點次書寫主軸聚焦在「少數種族、族群」。惟未納舉平埔族群在列。
 
復依行政院官網「國情簡介」對於族群相關界定,台灣族群現況主要分成:「漢民族」、「台灣原住民族」、「新住民」等,其中「漢民族」包括:閩南族群、客家族群、戰後移民等。如此漢番兩大族群壁壘分明的族群論述,恐不利於消除種族歧視以及形塑族群平權。
 
通過對漢族之歷史考察,其與現今台灣所引稱之漢族似有不同,因之是否將16世紀移居台灣之閩客諸族逕稱漢族,有關當局宜再行考量。否則恐陷入「漢族中心論」單一族群視角詮釋之巢臼,而不利於「台灣國家認同」與建構多元民族國家。
 
落實「族群主流化」,使得每一個族群皆是台灣的主流族群並互為主體。在台灣這塊土地,各族群皆為「國家民族」,都應相互欣賞不歧視。各族群語言都是台灣這塊土地的「國家語言」,都應受到保護與復振,也因此而落實《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委谷縱•喀勒芳安回應,105年8月1日,蔡英文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之後,帶動臺灣社會走向和解,同日設立「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組成包括原住民族16族代表,呈現臺灣多元民族的組成型態及廣納各界觀點的包容性。原住民族委員會亦透過各項政策措施,加強國人對原住民族歷史文化的瞭解,建構原住民族史觀的知識內容,並與教育部合作,在學校場域中將原住民族史觀納入12年國教課綱,與文化部共同推廣建立具原住民族史觀的歷史紀念碑或空間,亦透過原住民族電視臺與廣播電臺媒體管道影響力,盼促進族群文化交流,加深國人對於原住民族歷史文化之瞭解,進而尊重臺灣多元文化價值。
 
文化部蕭宗煌政務次長回應,在語言、文化習俗及一般認知上,原、客、漢本即是不同生活族群,但過去在國民政府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的大架構下,少數或弱勢族群的識別性都模糊掉了。在日治時期、甚至國民政府來台初期,對台灣民住民族的族群的分類及文化主體性的認知都有很大的差異。台灣要成為多元族群,彼此尊重共榮,還有努力空間。關於多元族群的建構與定位,文化部尊重客委會及原民會。
 
行政院羅秉成政務委員代表行政院回應,將檢討行政院官網有關台灣人口組成之書寫方式。
 
客家委員會楊長鎮主委回應,對如何建立台灣多元族群主流化,客委會將與文化部、原民會共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