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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未予辦理舊制勞工退休金年資結清事宜,事涉勞動保障權益,監察委員賴振昌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12-12-21

監察委員:賴振昌

本院接獲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下稱都發局)員工陳情,渠自於86年間任職於原臺中縣政府工務處(下稱原縣府工務處),嗣經99年間縣市合併調任至都發局,惟該局未詳查原縣府工務處程序是否完備,率認定陳情人不具舊制勞工退休金年資,不予辦理結清事宜,事涉相關人員勞動權益及退休金保障議題,監察委員賴振昌甚表關注,認有進一步瞭解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公務機構臨時人員因組織改制而異動,涉及勞工退休金新舊制度之適用與銜接,其認定標準及法令規定為何?都發局未詳查原縣府工務處認定程序是否完備,率認定陳情人不具舊制勞工退休金年資,有無違失情事?本案因縣市合併衍生新舊制勞工退休金認定資格疑義,是否存有其他類似案件?相關人員有無涉及行政違失責任?相關法令規範有無闕漏不足或檢討修正之必要?等疑義,實有深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