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蕭自佑
衛福部112年醫學中心評鑑結果,將臺北區醫學中心家數由8家增加為10家。經監察院調查後發現,該部公告之《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中,已明定醫學中心評定原則,且該作業程序之附件六亦列明各一級醫療區域醫學中心上限家數,其中含括宜蘭縣、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連江縣及金門縣之「臺北區」之上限家數為「8家」。然衛福部無視作業程序規定,逕行增額評定臺北區醫學中心,已傷害醫院評鑑之公信力。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3年10月16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蕭自佑對衛生福利部所提之糾正案。
監察委員表示,衛福部自辦理醫院評鑑以來,逐年檢討改善醫院評鑑制度,以強化評鑑的有效性與公平性已臻成熟。過往衛福部對於醫學中心評定家數超過規定上限家數時,係於評定會議中,按評鑑委員之評分結果排序,將序位在上限家數以內之醫院評定為醫學中心,此評定機制運作多年,縱然未能符合所有受評醫院之期待,但此方法客觀、公正與公開,尚為各級醫院信服。
衛福部辦理112年醫院評鑑,係由評鑑委員依據衛福部公告之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基準及評量項目,進行半天至2天半之實地查證及評分,再由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於評鑑當日與評鑑委員確認評分結果無誤後,始統計醫院各項評鑑總成績。本次醫學中心評鑑,雖部分醫院評鑑分數差距甚微,然分數均未相同,且非此次評鑑獨有之現象,依作業程序規定,應以醫院評鑑總成績擇優評定「醫學中心」,衛福部以分數接近為由增額評定醫學中心,實不符合行政作業之一致性原則。又,衛福部以不同委員評分標準難以齊一認定為由,增額評定醫學中心,不但未尊重評鑑委員醫學背景及醫院管理專業,更損害醫院對評鑑結果之確信,且違反行之多年並已公告之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均有違失。
此外,衛福部增額評定臺北區2家醫學中心,可能衍生諸多問題,包括:使國內醫學中心更集中於雙北地區、新增醫學中心地區之醫療院所競爭護理人力、醫學中心家數增加使健保點值再遭稀釋、影響至該醫院就醫民眾之部分負擔……等。衛福部增額評定醫學中心,卻未進行完整之評估或提出配套措施,決策品質粗率,均應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蕭自佑強調,我國於77年起辦理全國性醫院評鑑,醫院評鑑逾30多年來,配合社會變遷及時空背景更迭,歷經數次制度改革,期透過醫院評鑑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國內醫學中心家數自95年起已達19家,至112年衛福部辦理醫院評鑑後,再增額為22家;然國內實施醫院評鑑以來,並無醫學中心退場機制,亦未曾有過降級情形。目前全國仍有14縣市尚無有醫學中心,部分縣市首長及民意代表均積極爭取設置醫學中心,實際申請醫學中心評鑑之醫院家數亦持續增加,未來恐再生爭議,衛福部允應及早研議對醫學中心家數限制予以調整之相關影響與配套措施,落實醫學中心之角色,及確保醫療體系各級照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