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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許司法官學院培育法官性別意識與敏感度之重要搖籃

  • 日期:111-06-20

監委紀惠容、高涌誠調查指出司法官學院辦理司法人員訓練、住宿,核有多項事務欠缺多元性別概念。惟該學院舊有建築設施、設備不符新式建築標準,又不易改造,致難以妥適規劃符合性別平等、多元需求之設計,相關機關應積極謀求改進。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議於111年5月11日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高涌誠調查司法官學院宿舍安排涉性別歧視等情案之調查報告,促請司法官學院檢討改進見復。

隨著近來國人多元性別意識逐漸抬頭,惟司法官學院於辦理學員學號、教室座位、宿舍床位安排、文件表格等均以制式二元性別方式處理,性別爭議申訴之處理及承辦人員相關用字遣詞等節,均允有持續檢討精進之空間,俾營造更臻友善的多元性別學習環境,以培育更具性別意識與敏感度之法官。

調查報告指出,司法官學院雖已建構「員工協助方案」(EAP)等相關心輔機制,而值肯定;惟目前使用率仍然偏低,如何改變既有觀念,及協助同仁、學員自我發覺,勇於使用及樂於使用相關心理諮商服務,允為該學院下一階段檢討改善之目標。

紀惠容、高涌誠監委特別期許,司法官學院為孕育我國法官、檢察官之搖籃,若能在養成過程中,提供相對完善的性別友善設施,允能潛移默化學員的性別意識與敏感度,提升其等爾後處理性別案件之品質。惟查該學院雖盡力維持並修建符合多元性別之設施,然其主建築物自民國70餘年啟用至今,已屆逾40年,舊有建築設施、空間、設備不符新式建築標準,又不易改造,致難以妥適規劃符合性別平等、多元需求之設計,亟待檢討改善;相關機關應積極謀求改進。

此外,有關公部門之宿舍整建與安排,由於涉及跨部會法規整合,政府迄未提出具多元性別概念的相關建設及政策指引。惟隨著近年社會快速變遷,人權意識持續抬頭,社會大眾對政府邁向更進一步實質性別平權的期待也不斷攀升;行政院允宜借鏡國外經驗,及廣納國內已完成之實務研究,著手進行跨部會之法規源頭整合,俾建置本土化之多元性別施政指引,俾供各機關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