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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處理性騷擾事件,未能確保被害人於申訴後,免受不當對待及不利處分,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應檢討改進

  • 日期:114-04-15

監察委員:王幼玲、趙永清、鴻義章

監察委員王幼玲、趙永清、鴻義章提出調查報告表示,行政院參事吳武泰於107至112年擔任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下稱災防辦)主任期間,多次接受受評單位飲宴招待、出入不妥當場所及酒後行為失檢,又有性騷擾的違失。調查發現,乙女對吳武泰之違失提出申訴後,遭受諸多不利對待,乙女裝設監視設備自保,卻遭爆料,媒體披露行政院辦公室出現大陸品牌監視設備,揭露之照片足以辨識乙女身分;乙女年終考績被評列為乙等;工作團隊人員大幅異動、推動業務被孤立;單位部分人員認為性騷擾被害人「小題大作」、「故意陷害」等,形成檢討被害人的職場不友善環境。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議通過3位監委提出的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確實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112年9月18日甲女、乙女對吳員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單位部分人員認為被害人「小題大作」、「故意陷害」、「事發當時應該大叫」、「為何當時沒有拒絕、為何事後申訴」等,形成檢討被害人的職場不友善環境,讓乙女必須裝設監視設備自保,卻又遭爆料媒體披露行政院辦公室出現大陸品牌監視設備,揭露之照片足以辨識乙女身分,致傷害擴大。另乙女提出性騷擾申訴後,112年年終考績被新到任不足1個月的主管,以「工作態度及團隊紀律」不符合為由評列乙等,又有乙女工作團隊異動、推動業務被孤立等情形。行政院處理吳員性騷擾案件,雖有提供被害人心理諮商服務及加強性別平等之教育訓練,惟未能確保性騷擾被害人於申訴後,免受不當對待及不利處分,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行政院處理過程顯有不當,允宜檢討改善。
 
調查報告指出,吳員擔任災防辦主任5年期間,多次接受災害防救受評單位飲宴招待,各地知悉其飲宴喜好後,演變成主動安排飲宴、續攤,甚至前往有女陪侍之場所,歪風漸長。行政院作為災害防救統籌指揮機關,應整肅風紀,強化自律自重,並加強政風查察及公務員倫理規範之訓練,避免類案再次發生。
 
3位監委認為行政院對吳員之懲處,有欠公允之處。因為吳員擔任災防辦主任,多次接受受評單位飲宴招待、續攤、出入不正當場所及酒後行為失檢等,行政院於112年12月15日記過2次;又行政院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決定吳員性騷擾事件成立,行政院於同日再記過1次。綜合吳員諸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雖已被調離原職,惟其職等、薪資及主管職務加給依舊,所受懲處已不符比例原則,詎行政院反以「112年度綜理災害防救辦公室業務,領導有方」,於112年12月25日予以「嘉獎2次」,使其當年年終考績維持乙等,實難達懲處之效,允應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