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范巽綠
據訴,曾出版《熙攘之間》等小說之教師作家潘松帶君生前於彰化縣田尾國民小學任教時,於75年間向當時教育部部長反映彰化縣政府「論語教學實驗」不當,促成縣府調整相關教學施行方式,減輕師生負擔,潘君卻反遭彰化縣政府人事室第二辦公室(下稱「人二室」)以越級報告為由予以懲處,損及名譽,致未能獲得當時考績獎金及優良教師獎勵,終因憂鬱而提前退休。本案實情及人二室在威權時期政府機關及各級學校內所扮演之角色為何?為瞭解詳情,監察委員范巽綠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當時人二室就本案之懲處理由及程序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彰化縣政府有無確實釐清事件真相?是否有符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平復行政不法之事由?本案涉及當事人名譽恢復及轉型正義之推動,實有深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