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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奧辛雞蛋迄未能查明污染來源及途徑,且事件畜牧場及其飼料管理作為不當,監察院糾正農委會、環保署及彰化縣政府

  • 日期:106-11-08

今(106)年4月發生彰化地區蛋雞場的雞蛋被檢驗出戴奧辛含量超標事件,雖部分已回收下架,但危及民眾健康或致癌風險並未解除,本案經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調查,監察院財政與經濟委員會於今(8)日通過提案,針對農委會及環保署迄未能就污染來源、遭污染飼料或添加物種類、污染傳播途徑等予以查明,且彰化縣政府及農委會對本事件畜牧場及其飼料管理不當等予以糾正。
監察委員表示,食安五環首重源頭控管,然而本事件經農委會及環保署推斷戴奧辛污染源係飼養過程由雞隻食入、屬片段且非持續性污染源,與環境介質無直接相關,而本次雞蛋所檢驗出戴奧辛同源物出現2,3,7,8-TCDF比率高達80%以上之情況「極為特殊」,農委會推測污染物非來自「正常飼料」,但迄仍未能就污染源頭、遭污染飼料或添加物種類、污染傳播途徑等予以查明,且雞隻所食入污染飼料數量及期間致戴奧辛累積之驗證數據亦無從確認。環保署及農委會應以身為行政主管機關立場,對就本案污染來源持續追蹤,豈可怠於行政專業之踐行,對本次污染物特徵擴大追查廢棄物混入飼料等各項可能因素,否則縱使將戴奧辛列為驗證蛋品之常態性檢測項目,但因污染來源未加以阻絕,將衍生遭其污染之食安事件將層出不窮。
監察委員指出依畜牧法規定更換負責人應於1個月內提出申請,飼料管理法規定自製自用飼料戶應申請許可登記,並確實記錄以供查核,但彰化縣政府對本事件畜牧場負責人更換、使用自配飼料等於事前毫無所悉,而事件發生後才進行訪查及裁處作為;農委會對地方主管機關就轄內畜牧場自配飼料稽查作為,竟以禽流感疫情頻傳致養禽業者管制出入,故短暫期間之自配飼料稽查確有難處等由辯解,肇生難以追查該畜牧場所使用之自配飼料,亦未能再行追蹤本案戴奧辛污染物之可能來源。彰化縣政府對轄內畜牧場未能積極管理,農委會忽視飼料管理法第1條所揭示之保持飼料品質以維護國民健康之目的。
監察委員就本案所衍生之健康安全風險,本事件遭戴奧辛污染所預防性下架的雞蛋數量達9千餘公斤,其中屬鴻彰畜牧場或無法確認來源者而封存之雞蛋達4,276.8公斤(約8.5萬顆),顯然農委會對推動蛋品溯源制度,仍未能確實追查蛋品流向;另衛福部於事件發生後即採行預防性下架措施,然對照鴻彰畜牧場每日平均產蛋量計即高約1,100~1,200公斤(約2.2~2.4萬顆),則該場遭戴奧辛污染雞蛋於本案採樣至下架期間(106年2月15日起至4月21日)即生產高達約7萬5千餘公斤(約150萬顆),意謂該期間已有7萬公斤計約140萬顆雞蛋已流入市面並遭食用,對國人的健康危害已然造成疑慮,衛福部雖以此次戴奧辛暴露量評估對各年齡層之健康風險,不致超出攝取標準值,然以一天食用雞蛋數量加以表述,易使民眾誤解並恐損及政府公信力,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
監察委員表示對於國內歷年來所發生之戴奧辛污染食品事件,如戴奧辛羊、戴奧辛鴨、本次事件戴奧辛雞蛋、及106年10月17日發生戴奧辛大閘蟹等,可謂雞鴨魚(水產物)肉全數淪陷,因戴奧辛及呋喃為燃燒及工業生產過程所產生而無法完全禁止,若農委會或環保署仍將此視為單一事件,僅以產品端進行檢驗或驗證,卻未能正視問題並積極追查防堵,戴奧辛污染食安事件仍將層出不窮,執行末端食品安全查驗及下架等人員將疲於奔命,加以所耗費之社會成本難以計數,且對所可能存在的國民健康風險亦揮之不去。監委重申,期待行政機關能確實就上述違失具體檢討,對於戴奧辛污染事件能積極追查,使民眾免於食入戴奧辛污染食品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