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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年度巡察行政院 監察委員方萬富就「電信詐騙案」議題發言

  • 日期:106-12-26

隨著電信自由化、全球化,詐欺案件趨於集團化、組織化,防制電信詐欺已為政府施政重點。蔡總統於106年9月29日接見我國「2017年駭客大賽世界盃」競賽選手,並強調:「資安就是國安」,政府會投入資源,結合民間力量,來提升本土關鍵資安技術及產業。監察院就此議題立案調查,並於本年度提出調查報告。
監察院調查意見指出,以往電信詐欺犯罪型態有解除自動提款機(下稱ATM)分期付款、猜猜我是誰、假交友、假網路拍賣詐騙、色情應召詐財、假冒公務機關詐財、盜用網路帳號、假綁架等,最近則有一頁式廣告購物以超優惠販賣條件吸引買家、利用無人機房發送訊號之新式作案模式,手法不斷翻新;且電信詐騙具有手段多元、組織結構完整、結合資通匯流之科技型態犯罪、遠端遙控,跨境犯罪及複製、再生能力強等特色,因此方委員在巡察行政院時特別點出:
一、電子商務業者對於民眾個人資料保護未周。
二、政府各部門成立共同打擊犯罪平台亟需整合。
三、修法前電信詐欺犯罪刑度偏低,修法後判決刑度資料亦屬有限,仍待觀察。
四、來臺旅客所購預付卡效期,遠超出在臺觀光期間,致遭詐騙集團做為人頭電話以躲避追緝。
五、政府允應運用大數據分析篩選易遭詐騙之高風險族群及易淪為車手族群,強化防詐宣導(傳)。
尤其近來出現更多的跨境電信詐騙據點,方委員提醒行政院團隊注意並提出四項問題:
六、本案調查期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警政署刑事局,都有針對近年詐騙案件建置大數據資料庫,目前運作成效如何?倘已建立詐騙虞犯資料庫,是否能嚇阻渠等於境外詐騙?又資料庫是否已發揮預警功能?完整資料庫之建置,除資金外,尚欠缺那些要素?
一、據報載,為因應近年電信詐欺多採取跨國進行,行政院擬制定專法,規範刑事司法互助,目前進度如何?現行模式是否緩不濟急?
二、近年電信詐欺案件有增加趨勢且型態不斷翻新,如一頁式購物詐騙、盜用臉書詐騙等,針對此類型態,除165反詐騙專線及APP宣傳外,教育部、刑事局等如何協助學生與民眾提昇防詐知能?
三、電子商務、網站行銷已是目前不可或缺的經營方式,本院調查報告即指出商家對於個人資料的保護未周,導致個資外洩而詐騙案件橫流案例不斷發生,甚至,行政機關對於個資保護認知存有偏差,蔡總統既宣示:資安就是國安,則在維護民眾個資方面,行政院要帶領部會接續那些工作?
行政院院長或相關部會首長回應:
壹、法務部回應:
一、偵防詐騙犯罪是當前治安工作重點之一,內政部警政署已要求各地方政府警察局重視詐騙犯罪偵防作為,並修訂相關作為及計畫,偕同相關部會積極執行多項防制措施。
二、電信詐騙案件防制措施:
(一)強化跨部會橫向聯繫提升防制功效:通傳會及內政部警政署積極參與本院治安會報(及幕僚工作會議)、本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網際犯罪偵防體系跨部會協商平臺、法務部打擊跨境詐騙犯罪跨部會平臺,強化機關橫向聯繫提升防制功效。
(二)研析詐騙手法並督導業者配合執行防制對策:通傳會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於95年成立「防制電信詐欺技術諮詢小組」,97年成立「防制網路犯罪技術工作平臺」,105年合併為「防制電信詐欺與網路犯罪工作小組」,積極邀集各單位研訂對策、督導電信業者共同防詐。
三、針對詐騙案件之防制,主動篩選詐騙虞犯,目前約1千7百人左右,於出境時,先通知前往國,能加以預防。因電信詐騙知被害人多為大陸地區人民,非台灣人民,因此法務部知悉詐騙案件發生往往在後端,較難防制。目前返遣約4百多人,從大陸遣返約288人。
貳、通傳會回應:
一、修訂電信業務系統網路技術規範,加強電信設備防制詐騙電話功能。100年完成修訂8種電信業務之系統審驗技術規範、103年完成修訂行動寬頻(4G)系統審驗技術規範,明訂國際、行動、市內/E.164網路交換機須具備防制電話詐騙之特定功能。
二、國際話務於市話須顯示該國國際冠碼00X,手機顯示「+」號,方便民眾區別境外電話。
三、督導電信業者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設定國際話務攔阻名單,降低境外電話傳送國內進行詐騙。統計103年至本年10月止,業者配合攔阻話務資料計4,587萬通。
四、督導電信業者建置下一代網路(Next Generation Network,NGN),並將國際話務改接至NGN提升國際話務攔阻名單效能,至本年5月止業者均已完成建置。
五、督導電信業者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發送反詐騙宣導簡訊,提升民眾防範詐騙認知。統計103年至本年10月止業者配合發送簡訊資料計2億2,716萬則。
六、為提升用戶個資安全,於103年8月22日修訂公布「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104年11月13日修訂公布「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本年5月22日修訂公布「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及「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增訂資通安全管理專章,課予電信事業經營者必須建立資通安全防護及偵測設施之責。
參、行政院施副院長綜合回應:
請內政部、法務部及通傳會持續合作共同打擊跨境詐騙犯罪,遏阻詐騙案件之發生,除保障民眾財產安全外,並避免影響我國國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