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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武修委員辦公室澄清稿

  • 日期:107-03-14

針對民間團體於媒體投書與來院陳情有關本年3月6日監察委員張武修等申請自動調查“我國暫停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相關查驗措施是否確實執行”乙案;張武修委員辦公室特別澄清表示:
1.委員自本(2018)年1月22日就任監察委員迄今。
2.2016年中食藥署公告徵求針對日本曾受2011年核汙染地區生產食品開放進口對民眾健康風險評估計劃;當時委員曾與幾位國內風險分析學者參加這項公開計劃徵求;獲得評審推薦後,從2016年10到12月執行三個月短期的計畫,報告完成後即未再參與食藥署任何計劃,前後也未參與食藥署任何相關政策討論;食藥署在2017年11月公告前1年(2016年12月)的報告,事先未曾知會委員。2017年食藥署委託另外學者進行相關研究計畫,後者於2017年12月邀請委員出席他們舉辦的國際學術研討會,基於專業,委員僅在當天出席學術討論,並未參與他們所執行的研究計畫,會議當天未曾發表學術研究,也未提到2016年執行計畫的內容。委員並不是2017年食藥署委託計畫的主持人,也非那場國際會議的主持人。
3.委員於就任監察委員13個月前曾依法執行食藥署委託計畫;除此之外,委員過去20年未曾執行食藥署任何計劃,也與食藥署無其他委託業務。委員曾於2002年至2009年於衛生署任職國際合作業務,其間,食藥署尚無日本核汙染地區生產食品管理的業務。
日本食品進口安全是國人與國際共同關切議題,監察委員基於憲法職責,理應會持續關切此重大民生議題,也必將依法進行調查。民間團體等既已來監察院提出相關陳情,相信監察院必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