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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於總統任內議處將其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之檢察官侯寬仁 妨害司法公正 監察委員陳師孟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7-03-16

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侯寬仁,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於臺北市長任內將其特別費私用,然馬前總統於就任總統後,先行委託陳長文律師採取訴訟手段,就侯檢察官對其筆錄製作不實,提出偽造文書之告訴,嗣陳長文律師又投書〈聯合報〉,指責侯檢察官於他案執行職務顯有缺失;另法務部前部長王清峰指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明侯檢察官是否有失職之行政責任後,該署乃變更先前見解,將侯檢察官予以懲處。為瞭解上開實情,監察委員陳師孟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陳師孟表示,馬前總統指控侯檢察官製作筆錄不實,侯檢察官亦曾反指對造竄改證人錄音帶達39處,真相究竟為何?應予釐清還原。馬前總統既為侯檢察官起訴對象,今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對承辦檢察官反控,是否有濫訴之嫌?又馬前總統以總統身分所採取之後續行動,有無逾越憲法上之總統權限及干涉司法個案之疑慮?另王清峰前部長立場有無偏頗?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所屬承辦檢察官是否屈從權勢或另有隱情等問題,均有深入調查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