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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中部地區某聽障生夏令營發生男性工作人員性侵聽障男童事件,衛生福利部、臺中市政府身為安置及教養機構主管機關,有無善盡監督處理之責 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7-03-29

臺中市某身障社福機構,於106年7月舉辦聽障生暑期成長生活營期間,駭然發生亦為身心障礙者的志工性侵聽障男童學員的事件,引發媒體關注與報導。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對此事件相當關心與重視,前已函請衛生福利部說明案件始末經過,並於今(29)日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表示,據衛生福利部函復內容,臺中市政府以該發展中心認定該名男性工作人員非屬機構內正式工作人員,爰未對其進行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查調,顯示相關政府機關對身心障礙者短期的住宿活動缺乏預防的安全機制,同時也凸顯身心障礙者缺乏適當、合宜的性侵害防治之三級預防機制。究臺中市政府有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規定,確實辦理督導及稽查機制?相關人員有無因循苟且、怠惰失職情事,導致未能有效查核發掘該發展中心隱藏內部管理之缺失?另衛生福利部及教育主管機關等相關機關對於有特殊需求的障礙者,有無規劃符合其需求的三級預防行動方案?有無提供可近、可及之設施或設備,提升身心障礙者得免於人身侵害的安全環境?為避免類此憾事再次發生,監察委員將深入調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