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深澳火力發電廠業於96年除役,去(106)年6月,台電公司為解決因核1、核2廠各一部機組停機,所造成之電力供應缺口,擬在新北瑞芳深澳重啟深澳燃煤電廠興建計畫。惟根據模擬估計,未來深澳電廠運轉後,相當於增加160萬輛小客車之排放量,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PM2.5污染物之平均值均將大幅提高,因而造成該等縣市居民之反彈,為瞭解深澳燃煤電廠規劃過程有無違失,監察委員仉桂美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未來高雄興達電廠及臺中火力發電廠都規劃改以天然氣發電,深澳電廠卻背道而馳,規劃採碳排放量及污染量較高之燃煤發電,恐造成北部地區空氣污染加重,亦不利我國碳排放量之管制。將調查深澳電廠採用燃煤,有無經過嚴謹專業之評估過程?決策是否涉有重大瑕疵?以維護環境生態及北部地區民眾之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