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等處理原住民申請返還墾殖土地有無推諉延宕情事 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7-05-07

據訴,陳情人先祖自日據時期前即耕作使用並開墾殖完竣,坐落屏東縣霧臺鄉霧台段原住民保留地,詎該土地自59年間遭登記為國有並交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管理,嗣屏東縣霧臺鄉公所於該土地上興建文化廣場,爰通知陳情人無權占用,經其向該公所請求歸還土地,並交該鄉106年度第4次原住民族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認定,該地歷史與陳情人家族淵源確有關係,建議提交部落會議決議後續辦,然相關單位延宕迄未處理,損及民眾權益甚鉅。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特予關切與重視此事件,爰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表示,為釐清屏東縣政府、該縣霧臺鄉公所、該鄉霧台村辦公處理陳情人請求返還土地案件,是否依法行政?有無相互推諉、延宕處理情事?另相關主管機關就原住民族保留地之管理,有無怠於檢討現行法令規範及管理措施,是否周延完備?有無侵害原住民之權益保障情事?相關疑義,實有詳予探究及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