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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徵用民眾土地應否申報其免繳地價稅 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7-05-31

據民眾陳訴,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辦理「臺鐵捷運化-高雄市鐵路地下化計畫」公共工程,徵用其所有坐落高雄市三民區長明段2筆土地6年,其間疏未依內政部所頒「各機關徵收土地代扣稅捐及減免土地稅聯繫要點」相關規定,申報徵用前揭土地免繳地價稅事宜,致其遭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追繳地價稅,損及權益。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申請自動調查,瞭解該局辦理本案相關徵用作業是否適法,以及依法應否申報徵用前揭土地免繳地價稅事宜,以維民眾權益。
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表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辦理前揭土地徵用作業之始末經過為何?作業程序有無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依上開內政部所頒規定,應否本於權責申報徵用前揭土地免繳地價稅事宜?陳訴人陳請該局返還已繳納之地價稅是否可行?相關問題均有進一步調查釐清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