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中華郵政創立迄今已逾百年,集郵務、儲匯、壽險三大特許事業於一身,提供了國人普惠式郵政服務,並成為全民資金的重要蓄水池,簡易壽險更發揮了社會安全網的功能;然國內外社經情勢丕變,致該公司郵務、壽險等業務面臨衰退情勢,為期永續發展,監察院責成交通部與中華郵政確實盤點該公司所具有之優劣勢,積極籌謀有效對策,避免業績持續下滑,以提升競爭力

  • 日期:107-08-14

針對「據審計部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近年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壽險業務營收表現未如預期。該公司為郵儲壽三業合營之百年企業,究係壽險業單方面之業績衰退問題,抑或公司整體結構已面臨挑戰?有無進行公司之轉型變革?容有進一步瞭解之必要」等情乙案,經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兩委員會聯席會議於本(14)日通過監察委員陳小紅提出之調查報告,要求中華郵政確實檢討改善,並督請交通部會銜金管會就中華郵政轉型所面臨之各項問題加以研議並確實執行。
陳小紅委員十分關心「中華郵政」壽險業務,因該等業務係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辦理,然因監理機制相較「保險法」寬鬆,致商品線及資金運用受限。復因近年金融科技發展不斷推陳出新,該公司業已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監院責成交通部及「中華郵政」確實研議該公司簡易壽險業務是否回歸「保險法」之監理,並強化公司體質,擴大壽險業務經營項目,以避免因商品線之不完整,未能推出符合客戶導向或個人化需求之營運項目,削弱競爭力;另應盤點公司現有之優勢,研議符合利基之業務發展方向。
陳委員也十分關心「中華郵政」負債公允價值測試情形,蓋因該公司存有準備金不適足之情事,雖經提出「責任準備金適足性測試之責任準備補強計畫」以因應準備金之不足,並擬改善商品結構,然「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將於110年生效,屆時前述情況若未改善,該公司恐將面臨更鉅額準備金不足之壓力,該公司允應改善商品結構,並提高資金運用效益及增提責任準備,以避免需一次提足責任準備金時,嚴重衝擊公司之財務。
陳委員調查並發現「中華郵政」有如下業務下滑及執行成效不彰狀況:
一、102年起至106年止,保費收入共計下滑133.07億元(即8.47%),然同期間整體壽險業卻成長7,540.29億元(即30.71%),該公司之市占率亦由102年之6.40%,下滑至106年之4.48%,新契約保費收入市占率亦由102年之2.42%下滑至106年之1.65%,壽險業務下滑趨勢明顯。陳委員因此要求該公司除應持續開發符合客戶需求之新商品外,允應強化員工對長年期保險商品之專業知識,並加速改善銷售程序,提升服務品質,以避免壽險業務之績效持續下降。另並提請交通部、金管會及「中華郵政」宜就壽險專辦櫃台研議相關合規之因應措施,落實偏鄉普惠金融業務之持續推展。
二、郵政業務為「中華郵政」三大支柱業務之一,然因資通訊產業之發展及市場之競爭,面臨極大挑戰,除函件業務量持續下滑外,包裹及快捷業務亦呈現虧損。所幸近年因跨境業務明顯成長,抵銷函件、快捷業務量之衰退。調查報告強調該公司除應持續盤點公司優勢,強化跨境物流之相關配套作業外,並應加速執行A7郵政物流園區之建置,以優化現行郵件收寄、封發、運輸、投遞、倉儲、末端查詢等郵遞服務,體現創新智慧物流服務,以提升競爭力。
三、截至107年2月,「中華郵政」行動(VISA)金融卡之發行量僅2,641張,占該公司整體金融卡發行數量之0.018%,占總金融機構發行量的5.92%,交易筆數及金額更僅約占全部金融機構之3%,未符該公司之預期效益。
四、「中華郵政」辦理郵保付(POST PAY)業務 ,以開辦後第3年達4萬會員為目標,然開辦迄今逾3載,會員數僅1,298人,未符該公司預期效益。經該公司評估後,因該業務較無競爭力,將不再投入資源推動;另該公司業將該等業務轉型成跨境電子支付業務匯出服務及提供儲戶在合作電子支付平台約定帳戶付款之業務,陳委員認為該公司除應持續強化轉型後之業務外,並應就原有業務研議妥適後續作為,以避免影響相關會員之權益。
陳小紅委員語重心長指出「中華郵政」歷經清朝、民國和遷台三階段,創立迄今已逾120載,為一橫跨郵政、儲金及壽險三大特許事業的公司,總資產逾7兆,員工逾26,000人,且據點遍及全國各鄉鎮,除提供國人普惠式的郵政服務外,儲匯業務更成為全民資金的重要蓄水池,而簡易壽險也發揮了社會安全網的功能,足堪肯定。然因網際網路、物流、電商的蓬勃發展,復加金融科技浪潮之衝擊,導致該公司郵務、儲匯及壽險三大業務均已面臨業績衰退及競爭力不足之挑戰,轉型已箭在弦上,該公司允應確實檢視現有之優劣勢,順應未來社會發展走勢,及時籌謀有效之轉型對策,以避免業績持續下滑,並強化競爭力,重新擦亮百年招牌。
調查報告多次提醒交通部、金管會及「中華郵政」,該公司業已面臨諸多經營管理問題。交通部為該公司唯一股東,亦為其主管機關,對該公司之營運轉型本應給予最大之支持與協助,然因該部組織改造,負責郵電業務,督導郵政業務經營,增裕營收績效之業務司-郵電司面臨更動,致本院於詢問該部相關轉型及營運狀況等情時,似多未能積極表示意見。「中華郵政」全部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均由交通部派任,重大事項亦須該部核示,是以,該部允應會銜金管會等相關單位,提供必要之法規、制度面等協助,擘劃、推動該公司之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