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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苗流向清查,疾管署本應責無旁貸 資訊系統防弊機制,疾管署更應加速改善

  • 日期:107-09-10

關於107年9月8日報載:「疫苗事件 公衛專家:監委亂影射 應道歉」、「直言集/監委拚業績 查案更要嚴謹」等內容,多有誤解,為正視聽,監察委員張武修、王幼玲、蔡崇義謹說明如下:
疾管署以流感疫苗資訊系統(Influenza Vaccine Information System,下稱IVIS)登載數量作為全國流感疫苗接種率之計算依據,既攸關我國國家預算執行效益及防疫成效至鉅,卻怠未督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建立事前複核、防弊機制,任由承辦人私自處理,事後查核方式亦無以即時勾稽查察不法,除肇生新北市三重衛生所流感疫苗數據造假等不法可乘之機,更致使全國370家衛生所流感疫苗接種紀錄,疾管署陳報本院資料僅106年即短少於IVIS登載數量近達31萬劑,短少率近3成,且近9成衛生所皆有此異常短缺現象。
上述近達31萬劑流感疫苗之落差數據,係疾管署於監察院調查期間提供監察院之資料,該署當時對於短缺原因始終無法給予明確答案,且106年度流感疫苗施種於本年3月已全數完成,於4個月後,經監察院多次詢問、追蹤後,竟皆稱尚在清查中,清查速度明顯緩不濟急,在在凸顯IVIS系統相關勾稽查核機制之疏漏,至為明顯,肇使該署清查該短缺數據竟需耗時數月,動員基層大量辛苦人力始足以查明。
經監察院糾正促請疾管署改善後,該署始以最快速度查明,且衛福部此次發布新聞公布清查結果,除為監察院8月17日發布之新聞資料所殷殷期盼,監察院於同月24日再此約請疾管署周署長到院說明時,更責成周署長儘速妥處,期釋眾疑並安民心。
監察委員強調,監察院糾正之對象係衛福部、新北市政府及其所屬相關機關,倘衛福部早能健全已執行超過10年的IVIS系統防弊機制,並做好相關監督管理、勾稽查核工作,就不會於106年度出現31萬劑之落差,更不會連累各衛生所人員辛苦清查。因此,加重基層人員之辛勞,明顯就是衛福部及疾管署相關主管人員;報載公衛專家於未詳本案內容之下,即為片面發言,實有失公允。
監察委員呼籲,監察院向來對國內各基層公務人員平時默默無私之辛勞奉獻,多持肯認嘉許態度,對於各衛生所公衛護理人員於流感季疲於奔命而難以負荷之工作量,亦早已感同深受,並於七月及八月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中明示,且除於本案調查意見已有相關論述,並已另案調查全國各衛生所業務及人力相關問題,期能及早協助解決「血汗衛生所」之窘境。
監察委員重申,監察院糾正本案,係促使疾管署及各地方政府重視流感疫苗數據正確性之重要,尤值今年流感疫苗即將開打之際,衛福部更應督同疾管署就監察院調查結果研擬因應改善措施,儘速改善相關缺失,防堵任何防疫漏洞,以確保國人健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