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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辦理變更烏日都市計畫案徵收農地 適法性及必要性涉有疑義 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7-10-01

臺中市政府辦理「變更烏日都市計畫(配合前竹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疑尚未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決議通過,該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107年8月8日第163次會議即率予決議准予該府辦理該案區段徵收作業,且旱溪排水整治似已見效,惟該府仍以計畫將河道截彎取直,施作整治工程為由,率將河道納入該案區段徵收範圍內,涉有浪費公帑情事。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特予關切與重視,並申請自動調查,瞭解都市計畫變更及執行程序是否適法。
監察委員表示,究竟臺中市政府辦理之都市計畫變更內容為何?採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及範圍核定,有無踐行相關法定程序?對於本案之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為何?決策程序有無公開透明及充分讓人民參與對話機制?相關主管機關辦理本案有無濫權失職情事?等疑義,容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