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4月26日媒體大篇幅報導桃園機場滑行道出現坑洞,雨天冒漿、晴天積沙,滑行像跳曼波,遭譏國恥,嚴重影響飛安及我國際形象。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1日通過監察委員張武修、王幼玲、林盛豐所提「桃園國際機場滑行跑道經常修修補補乙案」調查報告指出,桃園國際機場跑道、滑行道自68年啟用以來至90年代已逾原設計壽齡,卻僅於99年底始著手規劃整建工程,後續於104、105年南、北跑道及周邊滑行道雖重新翻修竣工啟用,但後續尚有其他工程仍在進行;107年4月26日媒體報導事件即屬尚待施工翻修之範圍;另調查中發現,南、北跑道翻修後之維護紀錄頻仍,究係「設計不當」、「施工不佳」、「材料不良」等問題,現正由工程會進行履約爭議調解中,並委由第三公正單位釐清責任歸屬,由於事涉飛行起降安全及公共工程品質,交通部允宜督促桃機公司審慎妥處,並研謀後續改善對策解決。本案調查意見摘要如下:
一、桃園國際機場跑道、滑行道自68年啟用以來至90年代已逾原設計壽齡,事涉飛安,南、北跑道及周邊滑行道工程,已於104年2月及105年2月重新翻修竣工啟用,後續尚有空側設施全面強化工程及WC西側滑行道遷建與雙線化工程仍在進行,為避免外界有甫竣工使用之跑道、滑行道工程品質不良之誤解,桃機公司允應積極適時向外界溝通說明並提升修復效率,以維護國家門面形象。
二、「場面土建施工第一標(南跑道、周邊滑行道及過夜機坪)工程」104年2月4日竣工後使用維護頻仍,其與「場面土建施工第二標(北跑道及連接滑行道)工程」105年完竣迄今無損壞修補紀錄相較,顯有極大落差,究係「設計不當」、「施工不佳」、「材料不良」、「跑滑道開放使用後與初始規劃設定之運作條件差異」等問題,現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進行履約爭議調解中,委由第三公正單位釐清原因及責任歸屬,由於事涉飛行起降安全及公共工程品質,交通部允宜督促桃機公司審慎妥處,並研謀後續改善對策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