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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營貨櫃碼頭、轉口貨櫃營運績效不彰、第七貨櫃碼頭暨聯外道路興建時程延宕,監委陳小紅、方萬富促請交通部暨臺灣港務公司檢討改進

  • 日期:108-04-09

審計部1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港務公司)自營貨櫃碼頭、轉口貨櫃營運績效及第七貨櫃中心招商計畫,仍須加強研謀改善等情案,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今(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陳小紅及方萬富提出之調查報告,促請交通部及該公司檢討改進。
為深入了解案情需要,經函請交通部提出說明並提供相關卷證,且舉行2場次之諮詢會議,諮詢包括前交通部部長、前交通部次長、前港務公司董事長等專家學者後,監察委員陳小紅及方萬富並前往基隆港、臺北港、臺中港及高雄港履勘並聽取簡報及交流意見後,完成該調查報告。調查發現,港務公司之自營貨櫃碼頭,不論是位於北部的基隆港或南部的高雄港,近年來均呈現虧損狀態,允應審慎面對,以免此部分之虧損侵蝕公司之長期盈餘。
監察委員陳小紅及方萬富表示,近年來鄰近國家港口在快速經濟成長中紛紛崛起,高雄港之轉口貨櫃裝卸量於106年及107年已連續2年出現衰退。交通部應督促港務公司強化高雄港之利基,並主動尋找與爭取適當的國際大客戶於高雄港設立遠東配貨中心機會,俾利強化高雄港之中轉業務,以持續展現高雄港之蓬勃生機,進而帶動相關產業與就業機會之發展。
另,調查報告亦指出交通部及港務公司對國外航商籌組聯盟之相關因應作為,態度相對被動、消極,不無檢討空間。
此外,第七貨櫃中心工程第1期預計111年6月底前完成,第2期預計112年6月底前完成,而國道七號遲至117年方完成前對當地交通形成衝擊之時間,卻長達5至6年之久,為降低國道七號未完工前對當地交通衝擊之相關配套措施,允宜及早綢繆。
監察委員陳小紅及方萬富提醒,國內航商以臺灣為母港,且無論環境變化,持續支持國內港口,爰在招商政策上,宜否內外有別,交通部及港務公司允宜審酌其可行性。
陳小紅及方萬富兩位委員亦特別針對自101年3月成立迄今業已7載之港務公司,當初設立時之相關規劃,如港務公司宜否由政府獨資經營、現有董事會結構應否合理調整、如何引進民間企業經營理念和公司治理精神增益營運效益,以及海外投資相關作為等,似均應與時俱進、務實檢討,俾利我國港務相關業務之永續。
而以名列世界貨櫃港前茅之新加坡港為例,其設置獨立營運之人員培訓中心,吸引全球人才前往當地學習港埠相關知識與技能,調查報告建請港務公司汲取其成功經驗;又臺灣海峽船隻往來密度極高,航運事故發生頻繁,港務公司亦宜就公司經營角度,審慎評估及研議逐步拓展海上事故救援、拖吊處理、保險理賠等業務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