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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林雅鋒、王美玉、高涌誠就前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彭坤業接獲國安諮詢委員邱太三陳情或請託,未依相關規定處理,及指揮監督個案之檢察一體行使,似未臻周延妥適,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8-04-11

近日媒體報導,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前檢察長彭坤業接獲國家安全會議前首席諮詢委員邱太三口頭陳情壢新醫院院長逃漏稅案後,指示促成認罪協商,引起社會關注。
本案經法務部指示臺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後,認前檢察長彭坤業對於陳情案件及請託關說之處理,似有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相關規定,且未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通知政風機構,其個案指揮監督權之行使,難認周延妥適。又該署公訴組主任檢察官蔡正傑,自行指示檢察官協助原承辦檢察官處理公訴蒞庭相關事務,衍生誤會,亦非妥適。
監察委員林雅鋒、王美玉、高涌誠進一步指出,本案事涉司法風紀、人民對司法公正之信賴,及各地方檢察署進入協商程序有無一致性作法之問題。茲為正官箴,並建立完善之協商程序制度,已申請自動調查,將就相關人員有無行政違失責任,及協商程序制度面之問題,進一步查明釐清。
本案自3月媒體披露以來,三位委員立即指示監察業務處向法務部要求提出相關資料,至高檢署調查告一段落,即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