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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改造玻璃屋為複合式交流空間  到院賓客、洽公民眾歡迎多加利用

  • 日期:110-01-05

監察院為與社會大眾、公民團體意見交流能有更優質空間,利用院區既有玻璃屋空間進行改造,並導入公共服務,委外經營供應咖啡茶點等輕食飲料,自即日(110年1月5日)起開始試營運,除提供監察院委職員與公民團體、訪客等友善洽談之場所外,也作為員工休憩之空間使用。

監察院玻璃屋於移撥予監察院前,為行政院漁業署所使用,經行政院等單位協助調處,於民國89年完成撥用。該玻璃屋早期為日治時期之木造小庫房,鄰旁的小水池從該時期即存在,在當時做為庫房「消防用水」使用。移撥予監察院後,於民國93、94年間辦理整修,建置成ㄩ型之基本樣貌,並提供院區同仁休憩使用。

監察院玻璃屋隱身於院區邊隅,本次改造除加強玻璃帷幕所創造出的透視感,及緊臨水池的幽雅環境優勢,並優化空間機能(包括新增投影布幕、休憩座位區新增插座等),使其可隨時變身為小型展覽室或是簡報會議室,讓這處複合式交流空間的使用更富彈性。

110年1月5日當天,監察院院長陳菊及多位監察委員親臨玻璃屋參與開幕及空間啟用,到場嘉賓也在院長帶領下現場學習以手語表達「歡迎光臨」,歡迎到院賓客、洽公民眾及本院同仁常來玻璃屋交流或事務討論,善加利用這個友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