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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10年1月份提出調查報告13案 彈劾案3案 糾正案1案 函請改善6案

  • 日期:110-02-01

監察院110年1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13案,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3案、彈劾3人,依規定移請懲戒法院審理;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1案,通過函請改善案6案。
 
監察院統計1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128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192件。
 
1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據以派查21件,函請機關(構)說明、查處194件,送請機關參處199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247件,併案處理358件,其他(不屬本院職權範圍、陳訴內容空泛、需陳訴人補充說明或補送資料等)173件。
二、彈劾案3案:丁允恭於任職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局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坦承於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分手後於臉書上傳兩人合照,Y女感到敵意、冒犯之情境,致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且被彈劾人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其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研究員張東柱自107年12月10日至109年1月8日擔任東光農產企業社合夥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蔡甄漪於104年間偵辦許姓被告搶奪案,因重大過失被求償,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8條及第9條規定,情節重大,核有重大違失。
三、糾正案1案:花蓮縣政府處理私設「伊○○納骨堂」,任令農舍變更為納骨堂長期違規使用等情,確有違失案,糾正花蓮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