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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師拒警無故攔查 遭中壢警分局員警上銬送辦 嚴重侵害人權 監察委員林國明、蔡崇義、陳景峻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10-04-29

據報載,教授樂器之詹姓女老師於110年4月22日上午在桃園市中壢火車站商圈前往教室上課途中,遭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員警無故攔查,並要求出示身分證,因詹師不願配合,並表示:「這樣真的很蠢!」之言語,而被警方認定其涉嫌妨礙公務罪上手銬、腳鐐送辦。監察委員林國明、蔡崇義、陳景峻就此警方執法有無過當,表達高度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中壢警分局員警無故攔查步行前往教學之詹姓女老師、要求其出示身分證,並因該師表達之不當言語,而以妨礙公務罪上銬送辦,究該員警對本案盤查執法程序是否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是否違反比例原則?有無侵犯人身自由?內政部警政署對於所屬機關之員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所進行之盤查程序,有無相關教育訓練或督導之措施?事關憲法人身自由權之保障,實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