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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為因應全國疫情警戒調降至第2級 自7月27日起重新開放受理民眾到院陳情

  • 日期:110-07-26

監察院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7月23日宣布,自7月27日起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2級,爰自當日起,重新開放受理民眾到院陳情業務。

基於防疫優先原則,監察院將請到院陳情民眾配合實聯制、量測體溫並全程配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1.5公尺),並宜講述案情重點,避免久留。如到院陳情民眾人數過多,將採人員分流方式,以降低群聚風險。

監察院後續將視疫情發展狀況,隨時就上揭防疫相關措施,做滾動式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