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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漁工人權 陳菊籲產官學共同努力

  • 日期:110-09-14

本月11日(六)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偕同國家人權會委員王幼玲、紀惠容,以及監察委員王美玉,前往高雄旗津及前鎮漁港進行履勘,瞭解境外聘僱外籍漁工勞動條件。

陳菊一行上午前往旗津履勘去年遭美國點名「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之臺資萬那杜籍權宜船「大旺號」,並於船上訪談3名印尼籍漁工;下午在高雄市長陳其邁及立法委員賴瑞隆的陪同下,履勘停泊於前鎮漁港的臺籍漁船豐春36號,訪談4名印尼籍漁工。結束履勘行程後,進行「外籍漁工人權產官學聯合座談會」,由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主任劉黃麗娟教授主持,與會者包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張致盛署長、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黃登福副局長、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台灣遠洋鮪延繩釣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鮪魚公會)等代表。

陳菊表示,外籍漁工人權是國家必須面對的課題,目前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啟動「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而今天舉辦產官學座談會的目的,就是共同面對並尋求解決之道。人權委員王幼玲表示,對於外籍漁工的人權,臺灣有改善的決心,本次會議重點在聆聽業者的意見,共同努力解決;王美玉指出,監察院自2015年啟動相關調查迄今,樂見業界自我要求改善,但國際上對於企業社會責任(CSR)的要求越來越明確,因此業者必須符合勞動權益,才能避免造成銷售問題;紀惠容則呼應,肯定業者的努力,也表示必須符合國際情勢與法規,以及永續發展的概念,遠洋漁業才有更好的未來。

鮪魚公會除進行簡報外,也表示將積極配合並籌備推動漁業人權改善計畫,以及永續漁業與企業社會責任(CSR)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