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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總體識別設計及製作案」 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公開評選 展現監察院蛻變及新氣象

  • 日期:110-10-05

監察院「總體識別設計及製作案」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公開評選,期透過專業設計團隊整體規劃及設計,完善監察院對外識別形象之專業度及親民度。全案包括:監察院LOGO、延伸之事務用品及傳播用品等設計與製作,如職權簡介(中、英、日、西四種語言)、古蹟意象摺頁(中、英、日、西四種語言)、監察院(含國家人權委員會)簡介影片(大眾版及兒童版)等。
 
監察院近期更換新款LOGO,期藉由簡潔、可識性高的設計,創造嶄新符號記憶,提升監察院對外新形象及新氣象。LOGO設計意象包含三個關鍵概念,分別為「百年風貌」、「與民交流與專業把關」及「時代精神及轉型更迭」,以極簡易記的形態,因應當代美學與符號溝通訊息氛圍,著重整體和諧及平衡,重新詮釋監察院的核心精神。
 
監察院透過總體識別設計案,呈現守護人權、為公義把關、落實人權促進及保障、回應人民期待等理念,亦包含監察職權及人權業務概況、未來蛻變與展望等,以利各界瞭解我國人權保障成果及各項工作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