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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收政治獻金不違法 貼心撇步報你知

  • 日期:111-03-17

監察院(下稱本院)針對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所申報之政治獻金收入情形進行抽查,查核結果計裁處82件、裁罰金額新臺幣(下同)15,304,100元,其中裁處捐贈者計75件,以捐贈超過限額36件為最,境外資金捐贈33件次之;而裁處受贈者計7件,以未盡查證義務5件最多。另有開立帳戶未經本院許可即收受政治獻金者,因違法情事屬刑責,已移請檢察機關偵辦計6件。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6日舉行投票,其中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山地原住民區長等擬參選人,自4月25日起;鄉(鎮、市)民代表、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等擬參選人自8月18日起,均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經本院許可後得收受政治獻金至選舉投票日前1日(11月25日)止。又107年選舉查核案件之違規態樣經統計,以捐贈超過法定限額受罰者為最,爰提醒捐贈者:個人每年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1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30萬元;營利事業每年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10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200萬元;人民團體每年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5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100萬元。其次易受罰者為境外資金捐贈,請注意外陸港澳之人民、法人或團體等不可以捐贈政治獻金。

為使捐贈者「捐的放心」及受贈者「收的安心」,監察院建置有「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提供擬參選人作帳、編製報表、線上查詢及申報前檢核程序,如發現有違法捐贈,擬參選人得於申報截止日前依法辦理返還或繳庫,以免受罰。

為協助擬參選人依規定開立專戶並向本院申請專戶許可,本院自3月起,依序對各金融機構相關人員、各縣市選舉委員會人員、捐贈者(個人、營利事業、政黨、人民團體)及受贈者辦理視訊宣導,並於視訊宣導後進行影片後製,上傳本院陽光法令主題網(網址:https://sunshine.cy.gov.tw/)及Youtube,提供點選觀看,落實政治獻金零裁罰目標。相關宣導期日將公告在本院陽光法令主題網「便民服務」--「活動報名」專區,歡迎上網查詢及線上預約報名。

監察院邀請您e起線上報名參加政治獻金視訊宣導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