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11年3月份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計18案,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4案、彈劾4人,依規定移請懲戒法院審理;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10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4案。
監察院統計3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325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257件。
3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據以派查18件,函請機關說明、查處105件,送請機關參處228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327件,併案處理387件,其他192件。
二、彈劾案4案: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羅榮乾自87年10月至105年7月間,任職檢察機關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有不當接觸討論涉訟案件,且長期與其飲宴聚會,收受饋贈等,並陪同翁茂鍾拜訪某些領域之高階主管人員,有損檢察官之公正、廉潔形象,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曾平杉自86年6月起至102年12月止擔任法官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討論其所涉案件,提供法律意見,且與翁茂鍾飲宴、聚會,並接受其予本人、家人及友人各類幫助,及收受其餽贈之襯衫及保健保養品,與涉訟當事人有不當接觸往來等情,均有損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外交部公使楊文昇於駐外期間紊亂長官部屬秩序,言行失檢,敗壞官箴,嚴重影響公務員形象與政府聲譽,核有重大違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專門委員喬建中110年5月15日至16日帶團途經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任令隊員違法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釀成延燒近80公頃林地之重大森林火災,案發後更隱瞞生火事實,脫詞推諉卸責,違反公務員誠實謹慎義務,嚴重敗壞國家文官及政府形象。
三、糾正案10案: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為求查緝績效,自行劃定「治安熱點(區)」隨機盤查民眾;且留置及詢問期間,一律施用手銬及腳銬,不當侵害人民自由權利,確有違失案,糾正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何姓柔道教練重摔7歲黃童致死,臺中市政府及教育部體育署涉有違失案,糾正臺中市政府及教育部體育署。經濟部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對活動斷層之調查與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設進度緩慢,造成國家與民間工程選址於地質敏感區而不自知案,糾正經濟部。國立臺灣大學對校內各研究倫理審查會管理不周;彰化縣衛生局要求無症狀者外出採檢,主管機關亦未盡監督責任,糾正國立臺灣大學、彰化縣政府及所屬衛生局。苗栗縣南庄鄉公所辦理中港溪高灘地遊憩環境營造計畫,擅自辦理工程變更設計,造成必要基礎設施無法興建;又未妥編預算,使設施無對外通行道路,均有違失,糾正苗栗縣南庄鄉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