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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張菊芳向來兢兢業業行使各項監委之職權,並致力保障人權,近期批評者指摘與事實嚴重不符,茲鄭重澄清,以正視聽。

  • 日期:111-06-10

張菊芳擔任監委迄今約1年10月,經調查之案件,每一案件事涉人民權益均須盡心盡力,向來敬業行使各項監委之職權。已公告之已結案件可受公評,進行中案件向秉嚴謹態度,努力調查中,其中於調查後於勿枉勿縱下,提案彈劾案件(公告)其中包括震驚國人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殺害案之警政人員(進而關注改革警政績效文化)、前北港鎮長貪瀆案、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有不當接觸情事之羅姓前檢察官及曾姓前法官之重大違失案等6案。

至於已經結案案件(公告),監委張菊芳舉其中幾件,司法案件例如,透過非常上訴機制,就一撤銷緩刑之確定裁定,提出調查意見補充了檢察總長所提起非常上訴案件之理由,經最高法院撤銷改判,成功翻案。教育案件,例如兼任教師、專案教師權益案,就未符法令政策目的、法制化不足等問題,請行政院持續關注督導所屬,維護學生教育權及教師權益之保障。重大事故包括武界壩六號閘門異常開啟、另並持續關注重大交通事故等侵害人民權益事件。

又監委張菊芳長期致力關懷性別平權、兒少權益及弱勢族群保護,近年來科技日新月異,網路性騷擾等數位性別暴力日趨嚴重,故於今年2月提出網路性騷擾等數位性別暴力防治調查報告,並請行政院允應速謀改進對策以維護國人權益、會同相關機關審視相關法令,以落實防治網路性騷擾等。行政院為因應層出不窮的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案件,於今年3月針對相關法案提出修正,並提出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臚列八項核心人權議題,其中,數位人權部分即關注到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議題。張菊芳亦於今年5月兩公約第3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中,代表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審查會議中提出關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的相關報告,獲得國際審查委員會認可本會的意見,並納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33點次,要求政府應採取一切立法及必要措施等,有效處理。

而且,監委張菊芳戮力從公,不忘初衷,致力保障人權之職權行使。於第一年經指派為兼任人權委員,參與轉型正義之林水泉遭行政不法侵害人身自由案件,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第一份調查報告、參與國際人權公約審查、防制酷刑機制(NPM)試行計畫、憲法法庭法庭之友(性侵犯刑後強制治療釋憲案)、GCTF(全球合作暨訓練計畫~代表國家人權委員會與談消除基於性別暴力)、人權教育、國際事務工作等事項。

張菊芳委員參與國家人權委員會關於兒少人權之兒少安置機構及校園性侵議題之系統性訪查研究計畫(內部工作會議已達10幾次、陸續進行諮詢、審議、討論等多場會議),擔任督辦委員,參與極具意義的工作。依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多起或集體兒少性侵事件,學校、機構多年隱匿未通報、毀損證據,或調查單位未積極處理等。顯示兒少性侵案件是體制性、結構性出了問題,所以有系統性訪查研究之必要,國家人權委員會跟被害人站在一起,傾聽受害者的聲音,是系統性訪查的核心精神。將藉由訪查被害者的實際受害經驗,包括預計面訪100位、電訪書訪400人次,並召開座談及諮詢會議,分析校園及機構性侵案件的系統性原因,面對問題,進而提出具體可行之建議、改進及解決方法,希望建立更為安全的兒少環境。

張菊芳自擔任監察委員,積極參與調查案件,且因第一年經指派為兼任人權委員,敬業嚴謹行使每項職權,盡力於每一環節,加班帶回案件繼續處理為常態,調查報告工作品質均可受公評,這為分內之事,本不足道,但近期批評者指摘與事實嚴重不符,茲鄭重澄清,以正視聽。

 

監察院官網連結:

監委未出席彈劾案審查會,多因公請假,非無故缺席

監察委員張菊芳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