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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工廠消防安檢 消防局缺乏有效監督 監察委員張菊芳、郭文東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11-09-02

監察委員:張菊芳、郭文東

據報載,桃園市政府消防局2017年至2021年8月間,進行3萬6千餘家次工廠消防安檢,裁處705家次,但該局僅於2019年就15家被連續裁罰之工廠給予停工警訊,其餘年度均無警示作為,缺乏有效的監督行為。監察委員張菊芳、郭文東就此表示關注,已申請立案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鑒於工廠一旦發生火災,不僅導致財物損失,亦因物料燃燒產生有毒物質,造成環境污染,更可能危及消防救災人員及周圍區域之安全,衍生極高的社會成本;為達到火災預防之效果,消防法等法規訂有各類場所應設置之消防設備及檢查等相關規定。桃園市消防局就消防安檢不合格之廠家,於配合改善前之相關追蹤監督機制為何?酌情寬容改善期限的審核機制及裁量核定如何把關?針對遲未配合改善者應予以停工之相關作為是否落實?有無善盡主管機關監督之責?均有進一步瞭解與調查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