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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開罰身障者搭捷運「吐痰抹扶手桿」 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調閱監視器影像後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11-10-17

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

111年9月1日臺北捷運往淡水方向列車車廂內發生旅客衝突事件,據報導,該衝突事件造成旅客驚惶逃避。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北捷)亦發布新聞稿表示,該衝突事件係1名身心障礙男子於車廂內吐痰並塗抹扶手桿,其他旅客制止時產生糾紛,北捷已依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於大眾捷運系統內隨地吐痰且污染環境,對該男子開罰。惟經監察院調閱監視器影像,發現該男子其實是在車廂座位上拉下口罩約1秒鐘,以右手食指沾嘴巴,隨即戴好口罩,右手食指和拇指不斷搓揉,約20秒後右手扶座位旁邊的扶手,站在他正前方的女子見狀,拿出1瓶不明液體噴灑男子右手和扶手,對此男子沒有反抗,約2分鐘後,男子重複短暫拉下口罩、手指沾嘴巴的動作,此時女子持手上的不明液體朝男子臉部、眼睛噴灑,且不斷怒罵,男子先是摀住眼睛、敲擊自己頭部,接著以雙手推車廂內旅客,旅客驚惶逃避,一名老翁試圖以雨傘攻擊男子,女子搶過雨傘,不斷對男子攻擊,男子抓住雨傘抵禦。列車抵達士林站後,男子衝出車廂,之後被站務人員帶到捷運站大廳,於大廳詢問處前方,男子突然加快腳步向前,女子見狀朝男子眼睛噴灑不明液體,捷運清潔人員被不明液體波及,不斷以手在臉前揮舞,北捷站務和保全人員全程在旁並未採取相關措施。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認有進一步瞭解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究北捷員工有無接受處理類似事件之教育訓練?若有,相關教育訓練是否完善?北捷對於類似事件之處理,是否應採取更積極的措施,以確保員工及其他旅客安全?媒體大幅報導旅客驚惶逃避,然北捷僅對外發布新聞稿說明開罰男子吐痰行為,未完整說明事情始末,是否造成民眾對身心障礙者之偏見?實有深究之必要,將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