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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巡察環保署化學局、環訓所、環檢所 瞭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追蹤系統、環境人員訓練、地下水監測井及廢水處理流程

  • 日期:112-04-14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4月14日由召集人蘇麗瓊委員偕同監察委員等一行9人,巡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上午實地巡察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簡稱化學局),藉以瞭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使用以及監測路線的情形。下午至位於桃園的國家環境檢驗園區,實地巡察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簡稱環訓所)及環境檢驗所(簡稱環檢所),對於毒化物、病媒防治、環境用藥、噪音防制、淨零人才等專業訓練及地下水監測井設施、廢水處理廠處理廢水流程進行瞭解。隨後聽取環保署化學局局長謝燕儒、環訓所所長葉俊宏、環檢所所長張順欽業務簡報並進行綜合座談,環保署副署長王雅玢一起陪同。

召集人蘇麗瓊委員首先表示,因應氣候變遷趨勢,未來環保署將改制為「環境部」,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將改為「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檢驗所及環訓所整併為「國家環境研究院」,代表今日巡察的各單位業務日趨重要;化學局就有害物質運輸追蹤、毒物及化學物質之源頭管理、查核;環訓所從事環保專業人員訓練及認證以及環境教育場域推廣環境永續發展;環檢所職掌空氣、水、土壤汙染物、廢棄物、環境用藥等研究標準檢驗方法並加以管理、輔導;這些業務都與環境安全、食品安全、民眾健康息息相關。巡察中,監委對需高成本汙水處理設備業者投資意願及實驗室的不斷電系統設施情形等等表示關切。

下午的座談會中,監委們關心多項問題並提出建言,關注與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行走道路之管理機制、各地化學災害救災人員專業訓練與量能、有毒氣體外洩標準作業流程與實際運作狀況、長期存在的毒害石綿去化應有計畫性作為、隨意棄置的石綿也應有效管控、地方政府對PM2.5空氣品質監測情形、IC製造廠遺留地下水汙染的追蹤處理、PFAS(全氟烷基化學物質)先進國家的精進措施、化學原料3000家業者流向紀錄管理機制、設施場所及環教機構與環保訓練單位的認證管理情形等。

王副署長及所屬主管分別就監委們所提逐一重點回應,並就不足部分允會後再以書面資料補充說明。

委員們期許未來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後,更能確實掌握毒物及關注化學物質的流向,降低國民的健康風險;加強專責人員的訓練,深耕環境永續概念;善用科技儀器強化汙染監測以及公害稽查管制,更能落實國家環境政策,與國際接軌。

本次巡察計有召集人蘇麗瓊委員、田秋堇、蕭自佑、鴻義章、賴鼎銘、浦忠成、趙永清、葉宜津、林郁容等9位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