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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前經濟發展局局長陳凱凌,涉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公務員詐欺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遭檢方起訴,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12-05-05

監察委員:蔡崇義、林國明、王麗珍

監察委員蔡崇義、林國明、王麗珍112年5月3日指出,臺南市政府前經濟發展局局長陳凱凌,涉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公務員詐欺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經檢方提起公訴在案,事涉高階公務員違法失職,已申請自動調查。

3位監察委員表示,陳凱凌任職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局長職務期間,是否利用其職務上對該局所轄業務具有裁量、決策權限之機會,並藉其身為機關首長之身分,以不法方式使第三人提供不正利益?除現已起訴案件外,是否尚有其他違法失職事項?主管機關對所屬高階公務員是否有督導不周之處?對於防弊監督機制有何策進作為?實有詳加調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