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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本﹝二十二﹞日上午通過並公布梁委 員尚勇所提:「糾正台北市政府於民國六十三年間辦理地籍圖重測時,將坐 落台北市瑞安段三小段二五八地號部分法定空地,劃入同段二五九地號範圍 內,致二五八地號土地法定空地面積減少,案經本院抄調?

  • 日期:87-07-22

  糾正案文指出:陳訴人林琬如等共有坐落台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三小段二
五八地號土地之建物,係於民國六十三年間,由陳訴人等向台北市政府工務
局申領建造執照,民國六十四年間申領使用執照。台北市政府於民國六十七
年間,辦理該地區地籍圖重測時,誤將二五八地號部分法定空地八平方公尺
,劃入同段二五九地號範圍內,致二五八地號土地面積減少,惟陳訴人等未
即時發現,亦未於地籍圖重測結果公告三十日期間內,提出異議,聲請複丈
,致地政機關於公告期滿後,據以登記於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上。嗣於八十
年九月間,台北市政府始發現該二地號間,地籍線與現場使用界址及地籍調
查表記載之界址標示不符。案經該院調查完竣,抄調查意見,函請台北市政
府依法辦理更正後並函復陳訴人。惟該測量大隊僅於八十七年三月十九日召
開協調會,之後均未再積極協調雙方辦理更正登記,致土地權屬長期處於不
安定之狀況,殊有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