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案文指出:南投縣水里鄉鄉民代表湯美蘭、陳益豐及鄉公所職員葉
惟如等十一人赴澳洲之行前既無考察計畫,行程內容亦乏考察項目與事實,
而均係屬旅遊性質,自難謂渠等係出國考察。然而南投縣水里鄉鄉長沈吉田
明知上開人員實係以赴澳洲考察名義,支用台電協助金分別補助每人肆萬元
及壹萬伍仟元不等之出國費用。南投縣水里鄉公所支用台電協助金補助該鄉
鄉民代表及所屬員工出國旅費,與原預算編列項目、用途不符,假藉名義挪
用預算經費,實屬不當。電基會既負有審查台電協助金支用有無違背法令之
權責,卻未能事先抽查受協助單位支用協助金有無不法情事,防範於未然;
復又未能針對已發生南投縣水里鄉公所挪用協助金爭議事件主動進行專案調
查,顯未善盡監督之責,實有未當。
附糾正案文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