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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會議本﹝十八﹞日上午通過並公布殷委員章 甫所提:「糾正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儲金匯業局辦理關於郵政資金之管理 運用,雖已就審計部所列各項缺失逐一檢討改進,並函復辦理情形。惟對 於各銀行營運績效、信用評等,充裕營收等項,仍未能落實執行?

  • 日期:87-08-18

  糾正案文指出:郵政儲金匯業局所辦理,關於郵政儲金運用轉存業務
,前經審計部先後於民國八十四年度期中財務收支查核,發現該局郵政儲
金運用,平均年獲利率呈衰退現象、對民營銀行營運良寙,未審慎評估翔
實徵信等缺失;八十五年度期中財務收支查核,發現結存週轉金轉存民營
銀行活期存款情形是否妥適等問題;八十六年度期中財務收支查核,仍然
發現該局郵政儲金轉存作業程序未臻周延、相關徵信資訊,未善用於轉存
評估決策、存放行庫週轉金過鉅運用效益偏低情形等項缺失。經審計部函
請該局檢討改善,雖經該局聲復已逐項辦理改善各在案。惟查其辦理情形,
前後歷經審計部數次追蹤審核,卻有部分仍未具體落實執行,經通知又未
能切實改進,該局儲金轉存作業,自應迅予檢討改進。
  郵政儲金匯業局八十五年第一次所提之查視報告中記載有:八十五年
三月底十八家民營銀行之平均存放比率為一○四.二六%,其中最高前三
名分別為遠東銀行﹝一二三.九三%﹞、大安銀行﹝一一九.一一%﹞、
安泰銀行﹝一一四.六六%﹞,八家中小企業銀行之平均存放比率為八九
.二一%,其中以台東企銀﹝一二○.五九%﹞最高,存放比率過高,顯
示資金週轉有潛在危險。稅前盈餘占淨值之比率,十八家民營銀行平均為
一.七○%,最低之三家為慶豐銀行﹝○.五六%﹞、遠東銀行﹝一.○
三%﹞、聯邦銀行﹝一.一八%﹞,八家企銀以花企﹝一.四四%﹞、高
企、東企均為﹝二.○四%﹞最低,其比率低者,表示其獲利能力較差,
綜上分析,顯示上開銀行經營狀況在整體銀行中,顯然表現欠佳。惟該局
並未就查視結果,針對上開銀行,減少轉存款額度或重新檢討轉存限額等
必要因應措施,以預防金融風險,該局雖已對民營銀行等進行徵信工作,
然卻未將實際徵信結果,落實於轉存作業,與前述作業要點之規定意旨有
違,究屬欠當。且該局八十七年一月九日訂定之郵政儲金匯業局辦理轉存
款作業要點第四點之規定:「額度:由郵政資金運用委員會定期參酌各
行庫信用評等及有關資料審定之。」截至目前未見該局修正轉存限額,及
對經營績效欠佳行庫為必要之應變措施,迅予減少轉存款額,其轉存作業
顯然有欠審慎。該局對於占郵政資金百分之二之股票投資,尚且每日均作
盤勢分析,以為買賣之參考依據,然占郵政資金百分之八十之轉存款,卻
未能就各該行庫蒐集資料,翔實評估分析經營績效、獲利能力,擇優轉存
,以確保郵儲資金之安全,其作業過程不無草率粗疏,該局應迅予檢討改
進。